中日韩都是科技创新大国,在《全球创新指数报告》中分别位列第11位、13位、6位,具备平等合作的基础。深化中日韩科技合作,符合三国共同利益,有助于形成创新融合、增长联动的新局面。我市积极推动中日韩创新平台建设,加强对日韩科技等领域交流合作。面向日韩打造国际合作交流平台既面临着共同的挑战和机遇,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,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平台建设的推进效率,还会阻碍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的发展。问题主要表现在: 一、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不完善 科技人才是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的源泉,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,拥有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,是抢占科技制高点、赢得发展主动权的先决条件。我市在在中日韩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,存在方式不够灵活、渠道不够多元的问题,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诸多挑战。在人才认证、引进层面机制不够完善,国际人才流动不平衡,吸引力不强。从国际人才“引进来”到国内人才“走出去”,人才流动活力不足。 二、企业创新主体创新活力不足 企业作为国际交流合作高能级平台建设的主体之一,是推进国际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的重要阵地。目前企业创新活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一是缺少龙头企业的引领,辐射带动效应较弱。二是企业集群培育力度不足,限于自身实力和产业化风险,对研发成果的吸收转化能力严重不足,导致研发成果流失。三是国际科技合作开放程度低,不利于吸收转化国外先进科学技术,在提升产品研发能力、扩大企业规模和提高国际影响力方面存在短板。 三、高能级平台和示范性项目较为缺乏 尽管中日韩在平台建设和科技项目合作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,但合作机制不够完善仍然制约了合作的深度和广度。研究方向和领域相对狭窄,政府支持力度小。与日韩国际科技合作紧密结合的自建高能级平台缺乏,为产业发展集聚创新要素不够,制约产业发展。示范性项目建设基础相对薄弱,产业创新体系和能力不足,缺乏示范性强、带动力大的项目,影响了合作的长期效果和稳定性。 四、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不健全 中日韩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体系、保护范围、执法力度等方面存在差异,使得跨国知识产权合作面临诸多挑战。中日韩三国之间的知识产权信息交流不畅、企业缺乏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意识、合作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仍然存在,导致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。目前中日韩知识产权合作机制中,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,使得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难以被及时发现和纠正。 基于以上问题,建议: 一、加强科技人才交流发挥人才效用,打造招才引智平台 健全完善中日韩创新协作机制,与日韩科技部门及专业机构广泛联系并确定合作关系,以设立人才飞地、离岸育成中心、技术转移机构、产业创新中心、联合实验室等为载体,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大赛、高新企业技术对接会等交流活动,加强专业领域人才和创新成果集聚。突出“高精尖缺”引才导向,建设日韩高端人才资源库,吸引日韩“银龄”专家、华裔专家、留学博士等人才入库。以政府和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,开展区域国别研究、科技前沿政策跟踪、日韩期刊中文服务,为政府提供政策集成、产业对接、技术合作等领域的报告和咨询。 二、提高多元主体协同研发能力,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 发挥好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,充分利用日韩高端人才、先进科研条件和创新环境,建立中日韩多元主体联合攻关机制,共建一批研发平台,支持日韩专家牵头或参与战略研究、技术攻关。充分调动高新技术企业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,鼓励其联合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,灵活采取离岸研发、国际技术转移、海外收购等方式开展国际合作。加大重点研发计划对外开放,面向海内外“公开揭榜”,支持企业实施国际领先水平、弥补产业链关键环节的国际合作项目。 三、优化创新环境蓄势赋能,推进合作载体建设 探索“技术孵化育成在日韩、转化落地在国内”的新模式,营造创新环境、优化服务政策,强化日韩离岸育成中心、日韩中小企业产业基地、日韩产业园区等载体建设,培育孵化一批科创项目,打造中日韩创新合作示范园区。优化金融要素配置,探索设立中日韩科创投资基金,引导撬动国内及日韩资本,助力源头创新到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市场的快速切换,推动项目产业化落地,打造产业集聚新高地。 四、强化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国际建设,完善国际科技服务 搭建国际技术合作服务平台,建立中日韩科技合作信息收集、发布机制,收集、整理和筛选日韩先进适用成果,分领域建立中日韩技术转移与国际合作需求库。依托区域专业市场,建设符合国际标准,具有技术展示、项目路演、定价议价、交易转让、结算、鉴证等功能的跨境技术交易平台。加强中日韩知识产权与标准化国际合作,为中日韩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、政策法律咨询和国际标准交流合作、市场准入的产品对标等服务,加速科技成果的商业化、产业化进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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